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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25家单位获评全国、省级文明单位(村镇、校园)

发布时间:2017-12-28 15:06:33作者:来源: 文明办访问量:


近日,从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连续传来捷报:我市财政局等25家单位获评全国、省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。

据悉,201711月我市财政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“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”,吴店镇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村镇”荣誉称号;省委、省政府也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,吴店镇和熊集镇获评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乡镇,熊集镇熊河村、杨垱镇桃园村、刘升镇杜垱村获评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,市一中和市二中获评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;市交通局、环城财政所、吴店财政所、吴店中心卫生院成功创建2015-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,市法院、市人社局 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工商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国土局、市广电台、琚湾财政所、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、南城财政所、市供电公司14个单位继续被确认为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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